加拿大财产继承如何分配?
加拿大的家庭法是成文法,也就是法律条文写在案卷里。不像中国主要靠《民法典》的司法解释和立法原则进行裁判。在理解加拿大财产分割时就必须以法条为依据。下面我以法条为依据介绍一下加拿大财产分割的原则。
1. 婚姻期间取得的财富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6条);
2. 离婚后,夫妻共有财富仍然属于共同财产而不是各自所有(《婚姻法》第83条);
3. 子女与配偶都有权获得被继承人所留下的遗产(《继承法》第9条);
4. 子女与配偶都有权获得被继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享有的全部财务(《继承法》第10条)。 因此如果A生前有房贷要还、有信用卡欠费需要偿还或者生前已经欠下一堆账单,那么他的老婆孩子就要承担这些债务,以作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
5.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未留下遗嘱,则其个人所有的那些财产,为另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13条第1款);
6.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留有遗嘱,且该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那么按照遗嘱执行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没有清楚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笼统地进行了指示“我的一切都给XXX”,那么法院会视为遗嘱无效,因为遗嘱处分的是遗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此时,财产分割遵循上述第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