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g1违法怎么办?
不知道题主指的是什么g1,我以本人被罚款2400加币的经历浅谈一下。 前情提要:本人是加拿大本地研究生,持有效学生证和合法打工许可证在境内兼职两分工作。 在申请工签时,由于学校提供的毕业证明上错误地显示我毕业的时间比实际时间早了三个月(学校失误,在给我重新开的证明上纠正了这一错误),移民局要求我提供过去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补充材料。
由于我在毕业后一直兼职没有全职,因此也没有办理社会安全号(SIN),无法提供。 为了获得工签,我在中介的建议下办了旅游签证,以观光的名义赴加,并在境外通过中介补交了所有的申请材料(包括补交社保记录),拿到了工签。
工签到手后,我就立即登陆了,找到了第一份兼职,办理了work permit,开始了边工边读的新生活。一切都很顺利,直到我收到了税务局寄来的信,告诉我因工作的收入超过了规定数额需要缴税(留学生打工的政策是一周不超过20小时,年薪不能超过5000加币)。
我被告知如果不在限期内主动补缴税款、支付滞纳金和罚款,他们将予以立案并起诉。于是我去咨询我的律师,律师告诉我有两种选择:一是主动补缴,不过会记入个人的信用记录;二是拒绝缴纳,税务机关可以立案起诉,同时在判决后会追加罚金,而这一罚则是按日计算的,每日利息高达6%,而且还会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考虑到罚金的高额利率以及被计入信用记录的负面影响,我选择了先补缴然后追究中介的责任。
在补缴完税款之后,我又向移民局提出了延期申请并得到了批准。随后我以移民法违反为由把中介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因为移民法的处罚是有滞纳金的,而我申请延期就是为了等待移民局处理完毕)。
经过数月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移民局处罚过当,赔偿了我的全部损失并驳回了我的人身赔偿请求。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才发生的。 如果算上这笔逾期报税的罚款和对移民局的申诉费用,总的损失大约为6000加币。 而这些本不应该由我来承担的损失,全都是拜我那不靠谱的中介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