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后如何移民?
对于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即美国绿卡)的申请者来说,若想实现移民美国,则可以选择的美籍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资者移民、职业移民等方式来完成。 其中以美籍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通道为例,该通道的申请条件较为宽松,申请资料及程序也相对简单,是大部分获得了美国永居身份的申请人优先选择的方式来加入美国国籍。 以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绿卡,条件相对比较苛刻,申请者必须满足移民局各项要求才可以成功办理。 职业移民的申请条件相对较严,对申请人的学历、年龄、语言能力等有一定的限制,但一旦申请者成功获得美国工作签证,其子女可以享受免费公立教育福利,配偶也可以合法工作和留学。
18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父母一起移民,直接拿到美国绿卡;而年满18岁的子女可以在父母绿卡申请获批后再单独申请,或者先申请F-1学生签证来美,然后再申请转换身份。 除了以上常见的几种方式外,也有部分申请人是通过婚姻和亲属关系的方式移民美国的。
第一步:获得EB-5投资签证后,投资人及其家人,即可前往美国。在抵达美国的90天内,到所在地区的移民局报到,领取绿卡申请表格等。以后便可在该地区内自由居住,并可在美国境内自由旅行,但不可马上就业,也不可自由参加社会福利计划。EB-5投资绿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包括其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以EB-5衍生申请人(衍生受益人)的身份,同时申请绿卡。移民局批准申请后,会在一年内发给这些家属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条件绿卡。
第二步:在获得有条件绿卡两年期届满的90天内,投资者及家人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申请”。如果申请解除条件获得批准,移民局会发给无条件永久居留卡(即绿卡),此绿卡有效期为十年。以后每十年需更新一次。
第三步:绿卡持有者在取得绿卡五年(从有条件绿卡的初始签发日起计)后,便符合申请美国公民资格。申请者必须是在申请入籍之前的五年内,至少在美国境内实际居住了两年半;并且,必须证明在申请入籍的最后6个月前,申请人一直在美国拥有居所;同时还必须在申请入籍的最后5年中,拥有连续的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