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学院成立于1911年,是香港唯一用英语授课法学学位课程的学院。该学院向学生提供一系列的学位和非学位课程,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等课程。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课程(Faculty of Law's Bachelor of Laws Degree Course)是香港唯一的获得英国律师协会和苏格兰律师协会完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法LLB学位课程。
项目设置
学院开设的教学专业有法学学士学位(3年全日制课程,面向高中毕业生)、法学专业证书课程(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或外国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选修的1年全日制课程)、法律社会科学硕士(2年全日制课程,针对香港法律资格考试(HK Bar Examination)的第一部分,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及律师授课,该课程包括在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9个月的实习)、普通法法学硕士(LL.M,1年全日制课程,面向非普通法国家的法律毕业生)、法律和社会研究硕士(1年全日制课程,面向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学博士(Ph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