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是英国的还是法国的?
“玛丽”应该是英语名字,因为苏格兰的玛丽女王(Lady Mary Tudor)一直被称为“Mary of England”;但这个名字其实最早属于威尔士王子(Welsh Prince),也就是亨利八世的第一任妻子凯瑟琳的王夫。这人是亨利七世的女儿玛丽的丈夫,比我们的女主角大了20岁…… 这位威尔士亲王于1495年在巴黎和玛丽订婚,但直到1503年才成婚,当时他已经在位两年了。
这桩婚姻本来没有什么希望,因为国王和亲王都信教非常虔诚,而且都非常重视宗教信仰在政治中的意义。他们两位都知道宗教对英格兰民族主义的重要性——这是他们共同反对法国的理由之一——并且都认为自己的身份是“天主教国王”或“天主教君主”。因此他们不可能允许一位新教的国王加冕,而他们的女儿嫁给一位新教徒更是绝顶离谱的事情。
然而信仰的问题到了16世纪似乎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信仰的改变似乎已经成为必然之势。亨利八世自己就笃信新教,他的第二任皇后安妮·博林是新教徒,他甚至为了娶她而出离愤怒地休了当时还在世的凯瑟琳。但亨利八世也明白,如果要改变信仰,就必须得到罗马教会同意,否则就是背教行为,会遭到天谴。他必须考虑未来的影响力,毕竟在信仰的新世界里,他的女儿将来一定要嫁一个信仰新教的丈夫。 如果他的女儿不能成为天主教国家的王后呢?难道让法兰西或者西班牙的公主来迎娶他的女儿吗?!那可是异端耶!上帝不会放过他们的!……好吧,其实亨利八世是想通了这层道理,才终于决定改信新教。
所以,我们的玛丽·都铎应该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了,她的父母应该没有为她定下任何政治上的亲缘计划。如果她长大了一些,说不定她会逃过一劫。但是,就在她父亲即将改信新教的时候,她意外地病倒了。这时,大家才发现她和她姐姐一样并不是处女之身。按照英格兰的法律,王室的血脉只能流经国王和女王的血脉,由于国王没有儿子,根据遗嘱,王位应当由女王继承。但如果女王并非处女而婚前怀孕,那么她就违反了法律,儿子就会被认定为私生子而没有继承权。这一项法律规定可以追溯到亨利七世时代,就是为了防止妹妹先于姊姊登基。现在情况变得很清楚了,如果不是玛丽快不行了,或许她还能活下来,生下拥有合法身份的儿子。